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重要场所电磁信号保密监测定位系统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重要场所电磁信号保密监测定位系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重要场所电磁信号保密监测定位系统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对重要场所电磁信号的采集,信号的保密监测及定位 。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个,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
要求供应商提供满足重要场所电磁信号保密监测设备、监测处置设备(含软件)和无线信号分析定位设备各一套。(详细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
2.3 交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1. 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经营范围,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8.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9.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不同应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1)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2)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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