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地震监测系统设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地震监测系统设备(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地震监测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CX-HW-JT-25003
交货时间:本合同设备交货期为2027年4月19日。卖方发货前,必须征得买方的书面同意。如现场不具备条件,卖方免费保管12个月。具体交货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供货范围: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3号机组地震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工程机设备、鉴定样机、软件、电缆、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等,以及制造、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和现场服务等。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近10年具有同类项目地震监测系统供货业绩,相关业绩中的所供设备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质量保证要求:应答人应已实施了项目质保大纲(依据HAF003)或同类项目质保大纲。
(4)其他要求:应答人应答设备中如有进口的产品/部件/材料/服务,应答人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若应答人应答的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部件/材料/服务,但未提供相关许可或者声明文件的,采购人将视为相应的进口产品/部件/材料/服务已获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许可和/或出口文件),应答人必须按照应答响应方案执行供货。同时,对于XZS项目进口产品/部件/材料/服务,采购人不提供最终用户证明。
(5)本项目(□接受/R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3、本项目(□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10)其他:供应商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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