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002
2025年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现场现有6个排放口需要在线监测(雨水、污水、TO炉、CO炉、转化炉、加热炉),共计在线监测机柜11台。为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水平,确保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避免自行维护环保在线监测系统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将6个排口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服务委托于第三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最高限价:年度服务总费用不超过33.5万元(价款包含服务费、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本厂区内在运6套进口CEMS、5套进口污水在线监测仪器CEMS的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校验、设备故障处理与应急手工监测、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等。
2.2 服务期限:维护期一年(2025年2月-2026年2月)。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1)须在大庆区域内设有办公场所和在线设备备件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人员要求: 运维服务人员至少2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且具备3类自动监测运行工的资格证(气或烟尘、烟气,VOCs,水或污废水三项均需具备)、资格证须提供网站或其它可查询验证的方式(需提供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须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网站)。
4)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发生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5)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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