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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 2025-02-27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施工 归属地: 江苏 南通市
招标人: 南通永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告类别: 招标
预算: 5500.00万元 招标截止日期: 2025-03-20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G328国道与常安大道交叉口西北侧。1#机动车检测车间1299.24平方米,地上一层;2#二手车市场11186.3平方米,主体二层局部三层;3#汽车维修库1108.33平方米,地上一层;4#设备用房及地下消防水池泵房514.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108.67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
招标范围: 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
业绩资格: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 自2022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⑥如提供的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的业绩为同一项目,该业绩
企业信用等级: 2)自 2023 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公告正文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招标公告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永诚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海安富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海防大道288号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G328国道与常安大道交叉口西北侧。1#机动车检测车间1299.24平方米,地上一层;2#二手车市场11186.3平方米,主体二层局部三层;3#汽车维修库1108.33平方米,地上一层;4#设备用房及地下消防水池泵房514.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108.67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2.1.3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2.1.4工期要求:1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09日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1.6其他:/2.2招标范围:城晟广场B区建筑与装饰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零星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排水、降水等),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③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注明的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④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业主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⑤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⑥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自2023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自2024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但在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要求配备到位;11)投标人承诺书;1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13)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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