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
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SHGCJ-2025029-JT18)
1、 采购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谈判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佛山(含)段位于广州市、佛山市境内。线路自广州站西端引出,广州至广州西段利用既有线通道增建第二线,广州西至三眼桥段利用既有线通道增建三四线,三眼桥至佛山站段利用既有线通道增建第二线,出佛山站后至本段施工图设计终点 D3K24+300。保留佛山站客运功能,废弃佛山东、三眼桥等货运站。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正线长度 23.406km。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范围:
包件名称/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空口监测 GZGT/KKJC | 接入及扩容空口监测系统中心设备 | 套 | 1 |
GSM-R空口监测系统 | 套 | 4 |
3.2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3.3交货地点: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广州(不含)至佛山(含)段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4.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4.1.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4.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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