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供水设施灾后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第四标段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 [2024] 2 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建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新建金台中路(鹏程街-107国道)、迎宾大街(金台中路-华建路)、朝阳路(丽都华庭-107国道)、开放路(昌盛街-迎宾大街)、国泰街(华建路-朝阳路)、开放路(劳人局-107国道)道路PE给水管网,全长4676米,被水毁的各类井室500个及相关阀门,智能消防栓100个,7804块智能水表,地下水厂及固城地调五处的2座供水泵站进行更新,地表水厂的恢复及增容,智慧供水二期增加管网智能监测设备,踏勘新建管网,完善补充智慧供水综合管控平台及漏控系统相关软件。本标段建设内容为地表水厂提升改造,对现状5万 m3/d 处理规模的现状建构筑物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工艺设备及电气自控。同时扩建3万m3/d处理规模的水处理建构筑物。新建建构筑物:细格栅间及预处理池、混凝沉淀车间、滤池车间、清水池、泥棚。配套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及暖通专业。扩建后水厂总处理规模达到8万m3/d。2.1.2建设地点:定兴县2.1.3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四标段地表水厂提升改造。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8 09:00至2024-03-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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