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宁 县 瓦 窑 坑 等 山 洪 沟 治 理 项 目 - 鹤 溪 段 ( 鹤 溪 干 流 及 双 后 降 坑 等 支 流 和 瓦 窑 坑 叶 府 前 坑 )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 : 景招A[2024]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 已由 浙水灾防〔2024〕7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单位自 筹 ,项目法人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丽水昌涵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景宁县瓦窑坑等山洪沟治理项目-鹤溪段(鹤溪干流及双后降坑等支流和瓦窑坑叶府前坑),本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包凤村、双后降、半垟,叶府前、城西鹤溪河等)提防护岸、截水沟、排洪渠、堰坝、巡查道建设、河道清淤、河道 水位监测设备安装等内容。本工程概算价为3485.19万元。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9613104 元( 其中 含税预留金1500000元,含税暂估价650000元,预留金、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计划工期 24 0 日历天。 质量 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 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 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 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现场开标 地点: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3号楼)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56号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红星文锦苑8栋2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人:蓝文燕 电 话:0578-5627521 电话:15325150510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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