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000-12149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河北恒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3号楼4层西侧400室
中标(成交)金额:1,784,6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515个取用水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其中工业生活取用水监测站点421个,农业取用水监测站点94个
服务要求:1、对515个取用水监测站点例行巡检。 2、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安装。 3、提供价值占总报价10%的备品备件。 4、改造、修复监测站点。 5、设备拆除、迁移、保存,对取用水户更换流量计的监测站点,重新完成流量计信号转接。在2023年10月对采用接触式流量计的农业取用水监测站点监测设备进行拆卸,并登记造册,存放在采购人指定仓库。 6、春灌期(4月下旬-5月下旬)、应急监测期(6-7月份水库开始应急补水),运维单位在鞍山、营口和盘锦3个市要有固定的运维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畅通。 7、支付2023年度3414张传输卡通讯费(含新卡开卡费)、94张农业取用水监测站点蓄电池定位手机卡通讯费,并提供移动缴费证明。 8、在巡检及监测站点维修、更换、迁移、改造、安装等过程中开展数据比对工作。 9、驻市水文局开展率定工作时,在现场做好农业监测设备参数调校工作,配合驻市水文局开展率定工作。 10、在设备新安装、迁移、恢复、改造、转接信号等工作完成后,须无条件把监测站点监测数据接入到数据汇集与运维平台,并确保数据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11、负责与下一个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工作交接。 12、每周向采购人报告运维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至少包括监测站点数据上报率,运维工作整体进度情况,周运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周工作计划,并按采购人要求参加取用水监测站点运维工作调度会议。 13、合同期满提供运行维护总结报告,梳理取用水监测站点运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运维工作建议。
服务时间:1、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2、运维服务热线电话400-673-9909,提供7×24小时服务。 3、监测站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响应时间≤12小时,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天排除,重大故障≤1天排除,恢复正常运行。
服务标准:515个取用水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报送频次达到每站点每小时报送1次要求;监测站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扣除非投标人因素,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 95%以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雨桐、孙太刚、詹中凯、李含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024-621816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 024-83810796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迎春
电 话: 024-838107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3.28发布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河北恒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