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主墩防撞设施工程YJFZ-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11GL-051026001
1. 招标条件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85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1〕8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主墩防撞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上层为高速公路,下层为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起于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古楼园村,设黄州北枢纽互通与大广高速公路相接,止于鄂城区沙窝乡沙窝村,设沙窝枢纽互通与武鄂高速公路相接,全长26.344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的六车道标准建设,长江大桥主跨1860m。城市快速路起于黄州区南湖街原江北一级公路收费管理站处,与南湖路平交,止于燕矶镇映山村,接鄂州市规划的燕大快速路,全长9.381km,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四车道标准建设。项目建设工期54个月。
根据《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桥塔(墩)防撞方案专题研究》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 燕矶长江大桥黄冈侧主桥1#桥塔采用钢-复合材料浮式柔性多级消能防撞设施, 黄冈侧双层引桥81#桥墩采用固定式钢-复合材料柔性防撞设施。
其他:本项目桥位处长江航道等级为I级,通航代表船型为:16×3000吨级四排四列船队、1.3万吨级货船、1万吨级江海船,兼顾1.9万吨级江海船。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燕矶长江大桥黄冈侧主桥1#桥塔及双层引桥81#桥墩各1套防撞设施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采购、安装、缺陷责任修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JFZ-1标段。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3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 / 。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武汉大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http://ec.hbittz.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23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13-81002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 系 人:王中强
电 话:027-8360805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2月2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YJFZ-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性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YJFZ-1 | 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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