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施工,勘察,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 | 归属地: | 广东 广州市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85312.96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5-03-20 |
建设规模: | 湾区农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59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104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2016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598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68208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19548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7205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50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8567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50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7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 |
招标范围: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 |
人员资质: | 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须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
业绩资格: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 |
企业信用等级: |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公告正文
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湾区农谷二期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302-440115-04-01-418726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4529380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162号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20-3991064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栋四楼联系电话:020-39053237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四、项目概况、规模:湾区农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59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104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2016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598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68208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19548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7205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50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8567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50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7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米(≤60米),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85312.96万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33838.37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施工(含红线外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外电、外水、排水、燃气、网络通信、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的勘察、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图及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2.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水下地形测量及扫床工作(如有)、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现场服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对原有初步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修改和调整,使之符合最新规范要求及达到发包人的用途需求的规划方案和方案设计;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预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深化设计和审核、专业分包深化图纸审核、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及竣工图审核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相关报批报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施工方案审核、变更设计、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专利版权费用支付,包设计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实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氡气检测和治理、土方处置、施工BIM、与管线稳定性相关联的局部软基处理、土建、装修工程、幕墙、人防、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管线综合、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节能、海绵城市、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永久用电(含外电)、网络通信、与满足地铁保护相关要求、与湾区农谷一期连接的各类管网和道路(含地基处理、绿化)等工程项目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专利版权费用支付。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及配合甲方归档、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2.4相关报批、报建: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所有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防雷、人防、环保、电力办理报审等)。承包人需响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开展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的具体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承包人需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在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并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若产生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导致建安工程费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计算相关费用时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修正合同的费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为依据,按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3、最高投标限价:34778.06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6.5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23.12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838.37万元。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0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办理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025年2月2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0时00分。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4、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09时45分至2025年3月2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一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10时00分。6、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一开标室。注:本项目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的资质:(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③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使用要求。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注册证书、截止登记前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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